韩君律师,曾在日本留学工作八年,于2009年开始律师执业。工作中勤勉认真,潜心研究法律、审判案例,在民商事、行政诉讼领域取得诸多实绩,同时在为政府行政及企业提供日常法律风险管理的法律服务过程中也积累了丰富经验。对于日本社会文化礼仪有较深的理解,能够利用日语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法律服务,与日本律师事务所、行政书士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咨询公司有着良好的合作,将继续加深与日企的合作,助力我市“深耕日韩”的涉外发展。
教育背景
东北财经大学 法学学士
(日本)明治大学民事法学(公司法专攻) 硕士
工作经历
中日合资大连北冰洋安全装置有限公司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
(日本)末吉行政书士法务事务所
(日本)东证一部上市公司胜美达电机株式会社法务部
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 律师
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专业资格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证
社会职务
大连市律师协会宣传与交流工作委员会 秘书长
辽宁省律师协会涉外自贸区委员会 委员
大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荣誉奖项
大连市优秀律师
发表论文
暂无
社会活动
服务客户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政府李家街道办事处
大连中林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燃料大连有限公司
长春斯纳欧软件有限公司
大连长春路百货有限公司
大连吉田拉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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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绩
代理大连华盛实业公司诉大连工业泵厂厂房场地使用权纠纷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收回厂房场地3000多平方米,防止国有资产损失
代理高某与大连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发回重审案,在短时间内查阅了两次一审两次二审卷宗及相关材料,清晰掌握案件事实,确立代理思路:被申诉人不是第三人刑事诈骗案件的受害人,不能以后期第三人的犯罪来倒推第三人前面正常销售房屋的行为也属于刑事犯罪,本案与刑事案件无关,被申诉人与申诉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并且被申诉人按合同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其合法权益就应该得到法律保护的代理意见得到合议庭采纳,驳回了检察院的抗诉请求,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代理多起在连日本人的民间借贷、离婚以及交通事故等诉讼案件,得到当事人好评
参与(日本)荏原制作所与大连市政府(城建局)垃圾处理BOT项目违约责任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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