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明培训|昭明开放日之浅谈请求权基础思维方法论
时间:2023-08-02

诉讼请求是属于私法权利领域的民事救济,王泽鉴老师认为,请求权乃要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在权利体系中居于枢纽地位。近年来,“请求权基础”思维理论已经成为律师在办理诉讼过程中必备的法律思维逻辑和思维体系方法。7月31日的昭明开放日活动中,朱晓晨律师以《祛魅与返魅:浅谈请求权基础之思维方法》为主题在昭明会议室为大家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请求权基础思维方法论”。

朱晓晨律师以请求权基础思维作为起点,结合邹碧华法官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以及吴香香教授的《请求权基础方法、体系与实例》内容精华,系统地讲述了请求权基础思维的内涵、特点以及在实务中的应用,同时较为详细的介绍了邹碧华法官的《要件审判九步法》所展现的方法结构。朱晓晨律师提到,运用请求权基础的思维方法,可以让律师们在面对复杂问题时,引导分析者得出准确的结论。请求权基础方法与法律关系分析方法并无高低之分,但确有各自所长之处,作为法律实务人都应当熟练掌握。



逻辑思维如树干,是律师的底层思维,支撑我们的分析角度。青年律师在学习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更应加强此项能力的锻炼。昭明注重青年律师培育和成长,未来将从不同的维度,逐步加强律师伙伴技能的培养和提升,以期共同打造更专业化的执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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