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明培训|昭明开放日之《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要点解读
时间:2024-01-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自2023年12月5日起施行。本次《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以问题为导向,遵循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规定,对于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的诸多问题尽可能地作出了回应,对我国合同法一般规则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补充,为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以及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案件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在2024年1月10日的昭明开放日活动中,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晓就《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进行了要点解读分享。


围绕制定背景、条款分布、重点条款解读、典型案例分析四个方面,王晓律师以扎实的法律功底、详实的法律研究徐徐展开本次分享,并在制定背景分析及条款对照比较的基础上,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及其执业过程中遇到的类案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中的重点条款进行了逐条解析。


在分享过程中,王晓律师还特别援引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研究室编著的《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的精彩内容,向参加本次活动的律师伙伴们介绍了《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制定和使用中应当把握的思维方法。(一)历史思维:我国民法是伴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而形成并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因此,对于《民法典》合同编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也必须将其放到历史发展的脉络中进行理解,才能获得更为清晰的思路,从而确保适用的正确性。(二)体系思维:对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具体制度和规则,只有将其置于特定的体系中进行理解,才能确保不偏离立法原意。(三)辩证思维:律师要善于运用辩证思维妥当处理平等保护和倾斜保护的辩证关系,并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从量变到质变的辩证关系。(四)程序思维:在合同法的适用中,只有树立正确的程序思维,才能在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前提下,为实质性化解纠纷、通过民商事审判加强诉源治理或执源治理、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提供基础和条件。分享最后王晓律师提到,古谚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合同法适用中的思维方法非常重要,律师需要运用正确的思维方法,才能更好把握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法律体系。

历时三年制定的《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共69个条文,内容涉及《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各个部分,是对当前审判实践经验的总结,亦是民商事律师必备的法律知识储备。昭明律师时刻关注新规动态,注重青年律师培育和成长,未来将会不断通过各类分享和培训提升律师执业素养,以期共同打造更专业化的执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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